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
《通知》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1月28日-3月8日春运期间,跨省份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从本省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回农村地区的人员、本省回农村地区的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这些人返乡都需要持有七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流通。
本文来源前瞻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