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6月17日,天铁股份(300587)发公告称,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4,011万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天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2,599.386万元。以上合同金额累计为6,610.386万元。
合同主要内容:
买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减振垫
合同金额:4,011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结算与货款支付:
结算方式:固定价结算
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购货单位名称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发票备注栏开具买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名称,并于发票开具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货款支付方式: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10%的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该批物资70%的价款,第四个月支付该批物资20%的价款,供货结束后两年内支付剩余10%的价款。
甲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天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减震垫
合同金额:2,599.386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结算及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实行一票制结算。
货到甲方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将该结算周期供应的货物经甲方有权收料人签收的数量汇总报甲方审核;双方在结算当月的30日前按该结算周期内甲方签认的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以确认书(或结算单)形式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汇总核实,在结算当月的月底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供货完毕后,双方对历次供货和付款进行核实汇总,办理最终结算,合同最终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全额的付款方为甲方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并于发票开具后30日内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结算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期供应合格货物结算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到场验收合格货物的3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验收合格起两年)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以上所有款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乙方贴息,银行承兑汇票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如支付一年期商业承兑汇票,超出半年期贴息点的部分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贴息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贴息,贴息后贴息凭证需报给甲方)或保理等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履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挖贝网资料显示,天铁股份主营轨道工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隔离式橡胶减振垫、弹性支承式无砟轨道用橡胶套靴等轨道结构减振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涵盖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重载铁路和普通铁路。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业务,通过多家子公司分别从事锂化物及氯代烃等化工产品、环保设备及管网工程材料,以及其他铁路配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