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0日讯 今日,北京东城区安监局发布(东)安监罚〔2017〕25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东城第四营业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经调查发现,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东城第四营业部位于国瑞城东区营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北京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东城第四营业部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影界2022-05-25 20:1905-25 20:19
电影界2022-05-25 20:1505-25 20:15
电影界2022-05-25 20:1505-25 20:15
电影界2022-05-25 19:5705-25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