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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邦存虚假宣传行为 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

财经 中国网财经    2017-12-20 10:31

中国网财经12月19日讯 12月19日盘后,华之邦发布公告称,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宣传W-NG系列超低NOx燃气燃烧器产品时含有“节省燃料”等相关描述内容,公司对该宣传内容无法提供具有说明力的证明,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华之邦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万元。

华之邦表示,公司已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整改,且会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同时因该笔罚款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华之邦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以低氮燃烧器为主的成套大气污染治理产品及服务的提供,属于创新层企业,2017年上半年营收4690.70万元,同比增长186.56%,净利润4.3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亏损437.57万元。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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