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30日讯 来自广东食药监局消息,近日,阳江市食药监局、惠州市食药监局分别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阳江昌和医药有限公司、惠州市康盛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不符合GSP规定的企业为阳江昌和医药有限公司、阳春市八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州市康盛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惠州健维医药有限公司、惠州万通药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济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新星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市食药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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