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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预计今年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财经 中国网财经    2019-07-17 17:54

中国网财经7月16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7月16日(周二)上午10:00,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改委:预计今年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主持发布会(中国网 郭天虎摄)

以下是文字实录: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按照惯例向大家通报四个方面情况,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方面,关于经济运行情况

重点通报五方面数据。一是电力指标运行情况。从发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3.3%,增速较一季度放缓0.9个百分点,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0.2%、11.8%、23.1%、6.6%和11.2%。6月份,发电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月加快2.6个百分点。

从用电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3.1%、9.4%和9.6%,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8个省(区、市)用电量正增长,其中3个省(区)实现10%以上两位数增长。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月提高3.2个百分点。

二是天然气消费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天然气用气需求平稳增长,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4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8%。6月份,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

三是煤炭供需指标运行情况。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累计完成17.6亿吨,同比增长2.6%。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2.3%。截至6月30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8亿吨,平均可用27天,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是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情况。上半年,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4个,总投资4715亿元,其中审批71个,核准23个,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高技术等行业。

五是价格运行情况。上半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收窄,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上半年CPI同比上涨2.2%,处于温和上涨的合理区间。从内部构成看,CPI上涨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工业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涨幅较小,分别上涨1%、2%;食品价格指数上涨4.7%,涨幅相对较大。分细项看,主要是鲜瓜果、鲜菜、畜肉价格涨幅居前,分别上涨16.1%、9.2%和6.6%。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方面,上半年P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去年同期明显回落。从行业看,价格同比下跌的主要是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年初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总体稳中上涨。

总的来看,我国经济自我循环能力强,工农业产品供给充足,物价平稳运行具有较强的基础,预计今年后期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针对物价运行的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特别是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预警频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充实价格调控工具箱,做好必要情况下的调控准备;指导各地认真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近期,已有多地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第二方面,关于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这里重点介绍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市场化债转股、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关于钢铁、煤炭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比如,在钢铁领域,我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外,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以及南方小煤矿加快退出,煤炭生产进一步向晋陕蒙地区集中。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召开全国能源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电煤储备工作现场会议,提前部署迎峰度夏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第二,关于市场化债转股进展。

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约2.4万亿元,实际到位金额达到1万亿元,资金到位率提升到41.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200多家企业。其中,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新增签约金额约3900亿元,新增落地金额约3800亿元。

第三,关于降成本工作进展。

一方面,安排部署年度任务并积极推动落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方面27项任务,目前各单位正在抓紧推进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再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等一大批降成本政策陆续出台。

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推广地方典型经验。近期,组织召开全国降成本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地方和企业典型做法。比如,北京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工具和“先贷后借”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浙江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重庆通过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扩大信用贷款试点范围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第四,关于补短板工作进展。

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补短板各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截至6月底,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79万套,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新开工4项、累计已开工137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主要工程如期竣工,金沙江拉哇水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精准聚焦补短板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资金保障,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着力抓好补短板稳投资各项重点工作。

第三方面,关于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第一,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从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就业帮扶、产业培育、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后续扶持工作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二是及时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2.3亿元,协调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2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地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印发《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分两批赴云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16个省份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对巡视、审计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督促地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工作落实不走样。四是联合10多个部门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举办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培训会,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规范工作程序。

第二,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多措并举加强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出台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举措。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如,下达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其中1.19亿元用于“慢火车”通站公路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9.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约6亿元,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脱贫发展。制定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川陕、大别山、左右江等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第三,助力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机关消费扶贫。设立“飞燕+”扶志计划教育基金,用于定点扶贫县贫困家庭学生的奖优济困和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选派28名干部在定点扶贫县帮助工作,举办2019年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挂职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

第四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和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名单。为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5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62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6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68.83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6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935万条。

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6月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50.31万条,涉及失信主体45.55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2.04万个。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在涉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五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15个,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五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深入推进对全量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目前已完成3313万余家市场主体第一期试评价。同时,持续开展上市公司、托幼等重点领域行业评价。“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四期涉天然气领域评价结果,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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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4031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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