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8日讯 电广传媒早间公告,公司今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函件显示,电广传媒子公司湖南有限集团于2016年11月10日向网控集团转账9000万元,后者于当年12月全部归还。时任公司董事长龙秋云、总经理彭益分别任网控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该行为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电广传媒还涉及业绩预告修正滞后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2018年1月31日,电广传媒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900万元;至2018年4月14日披露修正公告,修正后净利润为-4.4亿元至-4.8亿元,同日披露的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约为-4.65亿元。
综上,湖南证监局做出了对电广传媒及其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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