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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大“瘦身”

财经 中国网财经    2017-12-30 16:35

中国网财经12月29日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全力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在清理整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后,中央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的13项压缩至5项,压缩幅度62%。地方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平均每省25项压缩至13项,压缩幅度48%。

发布背景

发改委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收费项目多、名称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需进一步规范整合。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对中央和地方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经公开征求意见后,决定向社会公布。

清单内容

《目录清单》包括了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现了一张清单全覆盖。其中,中央定价项目共5项,包括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服务收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地方定价项目平均每省约13项,主要集中在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等。此外,还有个别省份对少数具有地域性特征的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如矿山应急救援服务费、政府投资兴办的边贸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服务收费等。同时,《目录清单》逐项列明了所有收费的项目性质、收费文件依据、定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和监督。

“瘦身”过程

今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外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建立健全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原则,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坚决放开了一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已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的、服务内容不具有强制性的项目,取消了一批收费性质发生变化、相关费用由财政保障的项目,整合规范了一批性质、内涵相近的项目。在广泛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录清单》。清理规范后,中央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的13项压缩至5项,压缩幅度62%。地方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平均每省25项压缩至13项,压缩幅度48%。

下一步工作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保持对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收费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并且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查处、反馈机制,继续用好中国政府网“涉企收费投诉留言”平台,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对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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