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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规实施情况将每年体检:《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来了

财经 北京商报网 2019-04-01 19:35

3月29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并于今年4月28日正式实施。同日,在条例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法规进行相关解读。《条例》涉及规划、建设、用地等多方面。

城市总规实施情况将每年体检

《条例》提出,本市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参照体检评估结果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修正。具体来说,应每年对城市总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每五年进行全面评估,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体检、评估报告,并将体检、评估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

据介绍,新版城市总规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在此基础上,《条例》建立了全域管控、分层分级、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体系。《条例》要求,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乡、镇域规划;在乡、镇域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村庄规划。

按照《条例》,除了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外,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而分区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新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此外,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都需要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对于接下来的政策落地,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郭卫表示,下一步将加快行政管理规范和执法流程的调整和更新,缩短实施适应期,实现新旧规范和流程的无缝衔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紧制定并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日内核发

《条例》减少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材料的不确定性要求。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精简了需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文件。《条例》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7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考虑到实际工作中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征地量大,前期准备时间较长,存在无法在一次延续期限内完成手续办理而导致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的情况,《条例》未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次数作出限制规定。

为进一步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条例》规定,本市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事项申报材料规范。

验收方面,《条例》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自然资源、消防、民防、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档案、交通等主管部门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实现一次申请、集中验收、统一确认,出具联合验收意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主任王玮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要求,根据生产生活和生态要素配置的情况,组织编制实施规划。同时还将根据《条例》的规定,加快建设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和一网通办,尽快制定全市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标准,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的“最后一公里”。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需缴纳两倍罚款

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条例》明确,执法机关应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回填,并可查封违建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材料。对拒不执行的,可依法立即强制拆除、回填。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条例》规定,强制拆除或回填费用、安全鉴定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对逾期不缴纳的,可加处滞纳金。

《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可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类型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地价款数额的二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外,施工单位未按照符合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承接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的,将处工程合同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对于阻碍执法的行为,《条例》规定,执法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任何个人有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或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此外,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可依法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条例》显示,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建设,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实施监督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机关应当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对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的全程进行音像记录,并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作者:常蕾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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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400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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