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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新规8月1日正式施行

财经 北京商报网 2018-08-01 09:05

北京商报讯(记者 蓝朝晖 实习记者 濮振宇) 7月31日,据工信部官网消息,我国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我国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根据《规定》,8月1日起我国将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溯源管理。之前已进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进口车企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要在规定施行12个月内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平台。

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11.5%。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爆发的同时,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也成为了新的“风口”。根据预测,2018年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迎来“退役潮”,到2020年,动力锂电池报废量将达32.2Gwh,约50万吨,到2023年,报废量将达到101Gwh,约116万吨。

7月3日,工信部节能司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7月25日,工信部在发布的《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第六条《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中又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在政策迅速推进的同时,不断有企业开始参与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业务。今年1月,中国铁塔公司与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16家企业,举行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铁塔集团将利用新能源汽车替换的电池用于保障铁塔基站的运行。

7月18日,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电池储能电站在镇江北山成功并网投运。据了解,镇江储能电站选取磷酸铁锂电池作为储能元件,利用8处退役变电站场地建设完成,电站总功率10.1万千瓦,总容量20.2万千瓦时。

7月27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征求意见。名单包括衢州华友、赣州豪鹏、格林美、湖南邦普等多家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政策的不断推进,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日益受到各方重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新政的落地,未来还会有更多业内外企业开始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责任编辑: 3965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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