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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形成'两个一亿方'调峰用户清单 探索可中断供用合同

财经 中国网财经    2018-04-28 11:50

 

发改委:形成'两个一亿方'调峰用户清单 探索可中断供用合同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中国网 宗超 摄)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日上午10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介绍“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您刚才提到“压非保民”,这其实对应对天然气紧张确实起到了有效作用,但是我们采访中发现,这些措施对用气企业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能不能不采取或者少采取这种措施?如果非要采取这种措施的话,如何保证用气企业的利益?谢谢。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您说的非常好,咱们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压非保民”措施要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但“压非保民”的预案必须要有,而且要实,尽可能备而不用,真正到了关键时期,需要用的时候,要拿得出,用得上,用得好,用的有效果。在资源供不应求或者供应出现突发情况时,两弊相权取其轻,必须果断实施“压非保民”措施,把影响降到最低。这向我跟大家报告,天然气利用早就有着明确的优先顺序。2012年出台的发展改革委第15号令《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居民生活、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式采暖等用气方式要优先予以支持,尽力保障供应。

我们正在推进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使用户调峰机制更科学、更有序、更可操作。目的就是一旦采取“压非保民”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我简要介绍两点情况。一是形成“两个一亿方”调峰用户清单,使必须压限的用户可预期。预计今年供暖季天然气峰值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为此我们推动建立国家和地方各1亿立方米/日的调峰能力,并形成清单细化落实到终端用户。对这两个一亿方,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进行分级,在高峰期根据需要启动压减措施。这就能够保证用气企业提前心中有数,一旦需要启动压减措施,实施起来更科学、更安全。二是探索可中断用户合同与气价政策,通过合同约束和保障企业权责利益。我们要求供气企业与调峰用户签订可中断供用气合同,合同中明确中断供气的持续时间和具体气量,便于调峰用户根据合同合理安排检修、停产时间。同时鼓励签订有量、有价、有价格浮动机制的中长期合同,对于在用气高峰期参与调峰的用户,在合同中体现优惠气价和淡季增量等条款,对因调峰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这样做有利于参与调峰的用户安排生产经营、把减供或停供损失降到最低。

目前,这些措施已经有积极进展,初步汇总形成的调峰用户清单已超过2亿方。当然,其中部分用户可能还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供用气合同签订履行的信用监管,督促参与调峰用户兑现合同。对在冬季用气高峰期,没有保证民生用气,经核实又未对调峰用户进行减限用气的地方和企业,将根据国家和各地已签订的保障民生用气责任书,对相关地方和企业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谢谢。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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