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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傲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雷科技)披露创业板IPO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傲雷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品质消费级移动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IPO,傲雷科技拟募资12.25亿元,将用于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市场推广及品牌基地建设项目、移动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前,范江间接持有公司22.17%的股份,通过控股每文投资以及担任新翔傲等14个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91.93%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范江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申报材料显示,傲雷科技存在超200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入股情况,股份支付金额占报告期的净利润比例较高。
傲雷科技被要求分析傲雷壹号等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支付确认情况,报告期内股份支付金额占净利润总额较高的合理性,对期后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离职员工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及后续处置安排。
傲雷科技回复问询称,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4225.33万元股份支付费用中,存在1236.66万元属于“实际控制人回购员工非自身来源股份,且未再授予的部分”情形而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占利润总额(剔除股份支付费用)比例达11.14%。
公司在2026-2028年度预计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2806.14万元、2416.22万元和1839.27万元,其中2026-2027年度预计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高于2025年度,主要因为公司于2025年6月、2025年8月和2026年4月分别实施了第7-9次员工持股计划,从而增加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股份支付摊销金额。
业绩方面,2023年-2025年,傲雷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1.92亿元、13.5亿元、16.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14.62万元、5432.37万元、84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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