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局官网,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计划召回自2023年1月20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S、E级汽车,共计11353辆;自2023年1月20日起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3月8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级汽车,共计5917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后备箱中12V蓄电池的固定装置可能无法承受意外碰撞带来的负载,造成蓄电池位移。极端情况下,蓄电池与电气连接断开,导致紧急呼叫、电动座椅调节、危险警告灯、自动车门解锁等安全防护功能失效,存在安全隐患。
乐居财经 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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