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财经 7月16日讯,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个人破产制度将试点先行,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今日上午,发改委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到,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稳妥实施强制解散退出,明确特定领域退出规则。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自然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等。
据《新京报》3月份的报道,中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通过的。今年年初,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就建议尽快修改《企业破产法》,并确立个人破产制度。
去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有关法院解决“执行难”情况的报告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
去年以来,最高法主管的人民法院报曾刊发多篇文章呼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仅是提出建议,最高法还专门就破产案件审理进行了机构改革。今年1月中旬到2月初,按照最高法的批复,深圳、北京、上海相继设立破产法庭,办理破产案件及相关的衍生诉讼。文/时代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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