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白杨)2月15日,因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监管函显示,探路者于2019年1月31日晚间披露《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2018年度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1466.78万元。其中,第4笔政府补助金额为1356.75万元,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额约为1153.24万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3.59%。该笔补助已于2018年5月收到,但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对此,深交所表示,探路者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6 条、第 11.11.5 条,《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5.1.6 条的规定。要求探路者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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