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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宣布2份《规定》失效 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018-01-15 21:12 人民网   

 

发改委宣布2份《规定》失效 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根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到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现决定宣布失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

据了解,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朱江)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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