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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商行港股上市7年后拟回A 三年半被处罚19起

财经 中国网财经    2018-01-13 19:58

 

重庆农商行港股上市7年后拟回A 三年半被处罚19起

中国网财经1月12日讯(记者 刘小菲)头顶“首家H股上市的地方银行”光环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拟A股上市。

2018年伊始,重庆农商行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13.57亿股,所募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破发”成常态 不良贷款金额9个月激增近4亿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农商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重庆农村信用社,2010年在香港H股主板上市。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重庆农商行的总资产高达8031.58亿元,在全国农商行中遥遥领先,紧随其后的是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成都农商行和广州农商行,资产总额分别为7241.69亿元、7108.81亿元、6713.06亿元和6609.51亿元。

重庆农商行是首家在港上市的内地地方性银行和城商行,不过其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表现平平,有三分之二的交易日处于破发状态。截至1月9日收盘,重庆农商行报价5.9港元,市盈率5.08倍,市净率0.81倍。伴随着地方银行A股上市大门重新打开,重庆农商行在港股上市7年后,开始筹划回A股“大计”。

业绩方面,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份,重庆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197.1亿元、217.43亿元、216.74万元和175.2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8.13亿元、72.28亿元、80.01亿元和69.67亿元。中国网财经记者结合重庆农商行上市后的年报数据发现,2010年-2016年该行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5.4%、41.62%、22.79%、19.41%、21.44%、10.58%和-0.57%;而同期净利润增幅分别为62.11%、38.77%、26.59%、11.85%、13.27%、6.09%、10.7%。可以看到,该行上市7年来营收增速在2016年首次出现负值,净利润增速也于2015年回到个位数,2016年有所回升。

同时,与多数商业银行类似,重庆农商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款利息差。数据显示,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份,重庆农商行净利息收入占当期营收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09%、92.75%、89.49%和90.16%。而上述各报告期末,重庆农商行的贷款和垫款金额分别为2421.98亿元、2685.86亿元、3004.21亿元和3328.35亿元,其中向重庆市内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占总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重庆农商行的不良贷款金额也有所攀升。截至2017年9月,该行不良贷款总额为32.2亿元,与年初的28.73亿元相比增长了3.47亿元,不良贷款率则从2016年底的0.96%涨至0.97%,虽有微涨,但对于同行业来说,重庆农商行的资产质量还是处于领先地位。据了解,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农商行不良贷款总额达到了2976亿元,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81%。

3年半被处罚19起 职员曾与外勾结合谋骗储户

重庆农商行报告期内还涉及到多次诉讼。据披露,截至2017年9月30日,重庆农商行单笔标的金额超过上一年净资产金额1%或3000万元的未完了解诉讼和仲裁共5起,合计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共计7709.83万元。

另外,重庆农商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期还曾遭到监管部门的19起处罚,其中10起是因为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将应由其自身承担的抵押登记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抵押权登记过程中,购房者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登记费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而权利人通常为银行,因此,房地产抵押登记费由银行支付。

对此,重庆农商行认为借款人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是银行业的普遍操作,相关费用的承担已经在合同中予以明示,不存在“欺诈”行为,因此被处罚的支行就此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罚。为此,在重庆银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协调下,该行与重庆工商行政部门协商一致,撤销行政复议,同意纠正向借款消费者转嫁房屋抵押登记费的违法行为,对于尚未缴纳的罚款可免于缴纳。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重庆农商行还曾发生一则职员与外勾结合谋骗储户钱的案件,涉及金额超过8000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被告人彭春、余群红,因利用其银行柜员的职务便利,违规转出储户存款,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收受财物,均犯挪用资金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七年、十四年,其余六名被告人被判二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在2013年,重庆农商行还卷入了一则“骗贷案”,具体是原涪陵农信社李渡信用社主任龚志勇、原涪陵农信社义和信用社负责人戴理胜等9名原涪陵农信社员工被涪陵区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而骗贷的包工头韩金洪于2012年12月因骗取贷款罪获刑三年。在同一月份,另一位包工头张书强也因从当地信用社骗取贷款被宣判获刑八个月。据了解,涪陵农信社已于2008年6月重组改制为重庆农商行涪陵支行。一位外资银行信贷经理表示,在有些银行,通过个人顶名的方式将贷款放出是一种内部默认的放贷操作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给不合规的个人或企业放款,增加贷款量。

一位投行人士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虽然上述案件并未发生在报告期内,但其让重庆农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受到质疑,该行应该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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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也是有底线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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