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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大湾区|建立高层次协调机构 解决资本跨境流动难题

财经 时代在线网    2019-03-14 09:16

[摘要] 薛光林建议,国家金融委员会下设专门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具体领导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为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文/时代财经魏子皓

2019年全国两会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提出了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具体目标。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

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第四大湾区,肩负着国家区域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推动对外开放的多重重要使命。但是,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的情形下推进金融融合发展,在国际上也并无先例,这也是多数专家学者公认的大湾区融合的难点与痛点所在。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薛光林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薛光林就带来了相关提案。他告诉时代财经,“建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在深圳联合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协调办公室,代表中央协调大湾区金融合作及跨境金融监管等工作。”

广东财经大学统计学教授孔荫莹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也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业融合发展上,最重要的就是三地之间资本跨境流动的问题,如果三地的账户无法融通和汇通,那么就根本没有办法实现金融积聚。

当下,粤港澳资金的流动,主要通过进出口贸易、跨境服务贸易、经常转移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等渠道,同时深港通、基金互认、QFII、QDII、债券通、点心债、熊猫债等证券业务也进展得比较顺利。

但在薛光林看来,虽然大湾区金融合作在机构互投、创新金融业务发展取得一定进展,但三地在金融监管体系、法律制度等方面差异较大,由于金融属于特殊监管行业,金融创新业务及具体项目决定权权属中央,造成粤港澳金融合作沟通成本较高、效率较低。

“大湾区内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大湾区逐步向港澳实行金融合作和开放的过程。如果金融监管和政策不协调、不统一,则很难实现开放共赢。”薛光林认为,“需要有一个高层次、强有力的协调机构和机制,才能有效推动大湾区内跨境金融高水平的合作,有力促进大湾区的发展。”

他建议,国家金融委员会下设专门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具体领导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为大湾区金融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孔荫莹表示,未来随着大湾区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以及政策的进一步松绑,将直接利好跨境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将有望引入境外增量资金,提升市场活力,引导境内市场向成熟市场进一步进化;另一方面,境内投资者配置境外市场渠道方式将更趋多元、资产配置范围更趋广泛,或将充分激发投资者热情。

孔荫莹认为,现在香港有香港证券交易所,深圳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大湾区,也可以建立一个面向粤港澳地区的区域性证劵交易所,专门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高新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加快资金积聚的同时,还可以对某些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以上内容转自“时代周报”,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如需转载请取得时代周报网许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 400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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