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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嘴快?董明珠涉重大违规收到警示函 格力2018年预计营收2000亿

财经 前瞻网 2019-02-02 10:21

 

一时嘴快?董明珠涉重大违规收到警示函 格力2018年预计营收2000亿

此前,董明珠因在1月16日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时不慎提前泄露了公司业绩消息而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在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答股东提问时,董明珠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预计营收将达2000亿元,税后利润预计超过260亿元。”

或许是为了紧急“救场”,格力电器1月16日晚间披露了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亿元-2010亿元,相比上年的1500亿元收入大幅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270亿元,同比增长16%-21%。

一天之后,深交所对格力电器发送了关注函:你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格力电器负责股东事务的内部人士仅表示,“公司看到了关注函,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回应。”

据多家媒体报道引述格力电器董秘望靖东的现场解释称,董明珠透露公司2018年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所以不构成信披违规。

不过,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告诉投资者网分析员:董明珠的言论明显属于违规。他强调,最大的问题是上市公司业绩披露应该由正规的公告在指定的地方披露,无非是交易所的网站和指定媒体,这是关键。现在的特点是由于网络发达了,所以交易所的披露在前,第二天见报,这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辩解说不在交易时间这样披露,那也是很荒谬的,因为披露信息方式是错误的。上市公司可以盘前、盘中或盘后披露,都没有问题,关键是要用正规的公告形式,在规定的场合进行披露。”宋一欣表示。

2月1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董明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1月16日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晚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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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4002Y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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