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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推进医保准入谈判

财经 北京商报网 2018-08-29 16:32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实习记者 常蕾)8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中指出,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推进医保准入谈判。

2017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将17种高价抗癌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这些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8月11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发声,落实抗癌药降价。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局目前已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这14种抗癌药均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其中12种是2017年谈判降价后纳入目录的,其余2种是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对部分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进行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抗癌药相关企业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各地药品招标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按照新价格公开挂网。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据该负责人介绍,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工作任务》明确,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我国从2001年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始至今已逾近18年的药品集中采购,而此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不同,是将药品集中采购从卫计委中彻底分出,由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来承担。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费用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制定的初衷。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由医保局主导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一方面体现了“谁付费、谁操盘”,另一方面,也是在现实医保资金池的水平下,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情况,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分层次合理补偿,以实现相关利益最大化。

此外,《工作任务》强调,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同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扩面。

 

责任编辑: 3965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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