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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

财经 北京商报网 2018-06-01 09:32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姚倩)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胡静林任局长,施子海、陈金甫、李滔任副局长。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为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此前,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强调,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学副教授邓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成为影响医疗机构和医药行业最重要的三大部门之一,它的职能涵盖了医保支付、结算,医疗服务价格制定以及药品和耗材招标等,“商业保险以前归部委管理,不利于对保险公司拓展相应的业务,医疗保障局的成立对商业保险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前,新农合由卫计委分管,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医保由人社部分管。在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Health合伙人赵衡看来,三保合一的优点是管理权统一,有助于增强支付方相对于服务方的监管话语权,并增加管理中的效率,避免过去多部门管理的衔接和落实不利的问题。

在邓勇看来,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会对一些医药企业,尤其是存在商业贿赂、违规销售和市场垄断的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成立后的新机构拥有资金和权力,同时,也承担着很大的责任与担当,医疗保障局对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卫生资源的配置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此前医疗服务、医药产品的价格制定与调整职能长期分为三部分。国家医疗保障局把三者化为一体,将统一组织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医药产品的收费标准和价格。赵衡认为,价格是对医药企业最大的影响,未来控费力度可能继续加大,医药企业要做好价格调整的准备和相关应对策略。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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