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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去年及以前已纳入补贴的项目将继续执行“630政策”

财经 北京商报网 2018-06-12 09: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王寅浩)6月11日下午,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答相关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了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的降幅,但不涉及“630政策”,之前的“630政策”没有变化。也就是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补贴范围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今年光伏电站将继续执行“630政策”。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2018中国市场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的措施。具体来看,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较去年底均下降了0.05元。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同样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自发文之日(即5月31日)起开始实施,所有在建光伏电站都将执行下调后的上网电价,相当于没有给企业留下缓冲期。'有业内专家直言。针对上述问题,早在6月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就曾发布仍执行“630政策”的相关信息,此次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无疑给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意味着,普通地面光伏电站,仍执行“630政策”,《通知》新调整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仍留有缓冲期。

责任编辑: 3858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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