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忆霖)6月19日 ,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被业内视作我国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 (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值得注意的是,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据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话题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热度。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当时,全国工商联也在提案中建议,个税起征点调至7000元,同时将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从3%-45%降至3%-30%以下引起社会各界热烈讨论。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资料发现,我国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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