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于新怡)6月5日,交通部发布消息称,交通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值得一提的是,对违法违规经营被约谈而拒不改正的网约车平台,《通知》明确,有关部门将对平台采取下架APP、6个月内停止联网等处置措施。
《通知》要求,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管理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停止互联网服务等处置措施。
就在上个月,交通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需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此外,近日交通部还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存在无证上岗、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网约车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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